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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亦凡获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未来能被假释么?驱逐出境后还能回中国么?

文章来源:北青Qnews     时间:2022-11-25 17:47     浏览量:
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11月25日通报称,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、聚众淫乱案,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附加驱逐出境;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附加驱逐出境。
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,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,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;2018年7月1日,吴亦凡在其住所,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,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、聚众淫乱罪,应依法并罚。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后果,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吴亦凡被驱逐出境后还能回中国么?依法规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

针对此案,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常亮律师介绍,驱逐出境,是指主权国家强制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限期离境的刑罚方式,我国刑法中的驱逐出境是一种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附加刑。《刑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“对于犯罪的外国人,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。”本案中,附加驱逐出境,是指要先服完主刑有期徒刑十三年,刑满释放再执行,并不是说判了直接驱逐出境。   

此外,常亮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:“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,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。”

吴亦凡未来能被假释么?依刑法因强奸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不得假释

常亮说,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: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,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,可以假释。”但“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抢劫、绑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得假释。”常亮认为,本案中吴亦凡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因此不能适用假释。

(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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