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高宗时,民间饮酒行乐有这样一个习俗:曲终之时,谁没有喝尽杯中酒,就被叫做“族盐”,意思是最后剩下的人。
当时突厥侵犯边境,大臣阎知微主张和亲。
武则天女皇特立独行,不派公主和亲,反而让淮阳王武延秀入突厥,娶首领的女儿为妃。阎知微随行护送。
到了突厥,首领翻了脸,说女儿要嫁给天子的儿子,对武延秀的身份不满,找借口将阎知微留在突厥,还封他做“南面可汗”,阎知微带兵攻陷了赵、定两州。
阎知微这个傀儡可汗没当多久,就被突厥抛弃,后来被大周的士兵抓了回去。
武则天一见阎知微,立即下令处斩,阎知微和家人被绑赴西市。
监刑官命令百官向阎知微射箭,百箭齐发,阎知微全身被插得像刺猬一样。
他还被灭了九族,九族中无论关系亲疏,认识还是不认识的,全都被绑到西市斩首。
族中有的孩子才七八岁的年纪,也被人抱着到西市受刑。一路上围观的百姓不忍,争着向那些孩子扔掷糕饼和糖果,小孩子们不知情,还嬉笑打闹着去争抢那些吃食。
监刑御史见此情景,也不忍杀害孩子,就上奏武则天,又经大臣多番说情,才免了这些孩子死刑。
当时的人说,这些孩子就是阎家的“族盐”,仿佛是应了民间饮酒唱曲的习俗。
@北三坡
故事改编自《朝野佥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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