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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“法医”仵作

文章来源:晴川居士     时间:2022-12-15 20:05     浏览量:

一些涉及历史题材的电视剧,服、化、道挺讲究,但是有硬伤让观众头疼,就像吃饭觉得味道还不错结果不小心吃出来一粒沙石~~

比如“某提刑官”这部剧,口碑算是好的了,但是第一集说知府是“仵作”出身,这就属于硬伤。

仵作。古代是指官府雇佣的专门负责检验凶杀现场和查验死尸的小“吏”(不是“官”),起于尧舜时代,战国始称“令史”,清末改称“检验吏”,北洋政府曾有沿用。

有人说这个职业相当于现代的法医~这个说法不对!法医这个职业高大上,很多人羡慕啊,怎么说也是端的公家饭碗嘛~

但在古代社会里,封建等级思想严重,这种脏活累活吧,关键旁人看来还很“晦气”~~所以都由身份很低微、贫贱的人来充当,比如“奴隶或贱民”。

“凡贱籍者,世代相袭。”没有正常户籍,不能随便通婚,不得参加科举。想要摆脱低贱身份(到了明清,商人可以出钱捐官)是不可能的。

可以说,中国古代几千年里没有一个“仵作”能升官的,更别胡扯升到知府了。能成为知府的,要么至少考取了进士,要么祖上荫庇出身高贵。

另外,在古代县官无权审理“命案”。县官只能判决“徒”以下的罪行,剥夺罪犯一定期限的自由并强制其服劳役等刑罚,最常见的就是处以“罚金(银)”以及“杖责”。

如果一县发生命案,县官只需亲临罪案现场,调查取证,然后将相关材料和案犯一并押送到上一级的州府。

所以说,此剧中多次出现知县直接判决命案,嫌犯临刑前还关在县衙牢狱中,也都是很扯的。

港剧“某冤录”类似的硬伤也很多~

虽然电视剧不是史书不是纪录片,一些历史剧也不是正剧,但也不能扯得没边没沿啊,起码不能有硬伤吧。

(原创文字,图源网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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